商標使用政策#
本文件旨在闡明 Jupyter 商標的允許用法。我們希望實施一項非常寬鬆的政策,在法律上保護商標的同時,鼓勵社群自由地使用商標。總的來說:
如果您使用 Jupyter 名稱或 Jupyter 徽標來指代 Jupyter,這通常是允許的,無需徵求許可。
如果您使用 Jupyter 徽標,請使用來自品牌指南的未經修改的版本。
在大多數常見情況下,請參閱無需批准的用法部分了解詳細資訊。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請隨時與 Jupyter 商標委員會聯絡。
本文件基於Python 軟體基金會商標政策,因此,如果您熟悉 Python 及其徽標和商標的使用,會發現這些指南非常相似。
引言#
本文件概述了 Project Jupyter(“Jupyter”)關於其商標使用的政策。Project Jupyter 任何商標的任何使用都必須符合本政策。
“Jupyter”是 LF Charities 的商標,Project Jupyter 是其一部分。
Jupyter 徽標(有多種變體)同樣是 LF Charities 的商標。
Jupyter 商標已在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
指代 Jupyter 專案或活動的衍生文字商標,如“JupyterDays”、“JupyterLab”、“JupyterHub”、“Jupyter Notebook”等,也受本政策管轄。
所有商標,即使是適用於開源軟體的商標,也必須根據特定的法律要求來使用。如果不滿足這些要求,商標可能會受到威脅或丟失。其中一個要求是商標所有者(在本例中為 LF Charities)需要維護其商標的使用標準,並透過對違反這些標準的行為採取行動來強制執行可接受的商標使用。
商標法主要是為了保護公眾,而非商標持有者。這意味著,法律不允許使用商標的方式對消費者造成混淆。在我們的案例中,“消費者”包括我們的開發者和使用者社群,或任何可能使用 Jupyter 服務、軟體或應用程式的人。作為商標的所有者,我們必須確保商標被正確使用,以免社群產生混淆。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一個未受監管的商標可能會受到威脅或丟失。當商標不再向社群代表某種質量水平,或不再表明我們是帶有該商標的產品的來源時,該商標就失去了其價值。
Project Jupyter 商標政策的基礎是一套關於我們商標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用法的指南,特別是針對文字商標“Jupyter”、Jupyter 徽標以及這些商標的變體。本政策描述了 Jupyter 和 LF Charities 通常批准的商標用法。但是,如果您違反本政策,或採取其他可能損害 Jupyter 的聲譽或商標,或使 LF Charities 承擔責任的行為,LF Charities 可能要求您停止所有對 Jupyter 商標的使用,無論本政策中允許的用法如何。
總體目標#
總的來說,我們希望文字商標“Jupyter”和 Jupyter 徽標能以最小的限制被用來指代 Jupyter 的活動、軟體或服務。
我們不希望這些商標被用於:
指代任何其他活動、軟體或服務;
以誤導或可能暗示第三方活動、軟體或服務與 Project Jupyter 有關聯的方式;
以使社群對 Project Jupyter 建立的軟體是否開源和免費使用產生混淆的方式。
無需批准的用法#
所有商標均受“指示性使用規則”的約束,該規則允許以最小化且不暗示與商標持有者有贊助關係的方式使用商標來指稱商標所代表的實體。
因此,準確地說明某個軟體、服務或活動使用 Jupyter 軟體、與 Jupyter 軟體整合、與 Jupyter 軟體相容或包含 Jupyter 軟體,都是始終允許的。在這些情況下,您可以使用“Jupyter”一詞、未經修改的 Jupyter 徽標或 Jupyter 應用程式的影像或影片來表明這一點,無需我們事先批准,前提是此類使用不暗示 Project Jupyter 的贊助或認可。這對於非商業和商業用途均適用。
本條款優先於本政策的其他條款。但是,如果您對預期的商標使用有任何疑問,請聯絡 Jupyter 商標委員會。
在商品上使用 Jupyter 商標#
在您自己產品的商品上使用 Jupyter 商標*來指代* Jupyter,這屬於上述無需批准的用法的範疇。
我們鼓勵在貼紙、帽子、馬克杯、T恤和其他實體商品上使用 Jupyter 商標(徽標和文字商標),以推廣該專案和更廣泛的開源生態系統。只要滿足以下條件,這些用法無需明確批准:
用法遵循官方的 Jupyter 品牌指南,並且
商品是免費提供的。
我們理解並非每個人(包括我們自己)都有能力免費贈送足夠數量的商品以滿足需求。因此,我們非常希望得到社群的幫助,建立一個官方渠道來購買 Jupyter 品牌商品,並將利潤透過 LF Charities 回饋給專案。
如果您有興趣幫助我們,請在 Jupyter Google Group 上與我們聯絡。未經明確批准,不允許銷售 Jupyter 品牌的商品。
始終需要批准的用法#
在產品或公司名稱中對 Jupyter 商標的任何商業使用都必須首先獲得 Project Jupyter 的批准。某些用法,例如將公司命名為“The Jupyter Company”,或將產品命名為“Jupyter Hosting”或“Jupyter Cloud”,將會被拒絕。因為這些名稱過於寬泛,或在 Jupyter 是開源還是商業化,或您的產品或組織是否隸屬於 Project Jupyter 或受其贊助方面,容易引起混淆。
任何出於商業或非商業目的使用派生(修改過)的徽標,也必須首先獲得 Project Jupyter 的批准。我們通常無法批准此類用法,因為它可能會引起混淆。
如何使用商標#
儘管 Jupyter 商標的許多用法都受到下面示例中出現的更具體規則的約束,但以下基本準則幾乎適用於 Jupyter 商標的任何使用。
Jupyter 商標是註冊商標。這些商標應根據 Jupyter 品牌指南使用,並應附有註冊商標符號:“(r)”或“®”。該符號不得被移除或遮擋,並且必須始終與徽標一起包含。在通常不包含此類標記的所有情況下,此要求可被豁免:例如電子郵件、線上討論、非圖形廣告(在允許的情況下)和學術論文。我們鼓勵儘可能使用該符號,但也認識到許多非商業和非正式用法會省略它。
如果在某些上下文中使用“Jupyter”一詞或 Jupyter 徽標,應附帶以下宣告:
“Jupyter”和 Jupyter 徽標是 LF Charities 的商標或註冊商標,由 ___________ 經許可使用。
對於網站和文件,這可以放在“法律宣告”頁面上。對於小冊子和已發表的文章,此宣告是可選的。我們鼓勵使用此宣告,特別是對於已發表的材料,但也認識到一些非商業和非正式用法會省略它。
不要將商標用作動詞(例如,“今天就 Jupyter 你的軟體!”)。
示例#
我們對以下用法有具體規定:
在文字中使用“Jupyter”一詞,或作為第三方徽標和商標中的文字。
以未經修改的形式使用 Jupyter 提供的徽標變體之一。
以下規則適用於每類商標的使用。
“Jupyter”一詞#
在免費分發的產品名稱中使用“Jupyter”一詞,如 neo4jupyter、jupyter-spark、jupyter-fortran-kernel —— 在指代與 Jupyter 一同使用或適用於 Jupyter 時是允許的。對於商業產品,請聯絡 Jupyter 商標委員會獲得許可。
在公司名稱中使用“Jupyter”一詞 —— 僅在獲得 Jupyter 商標委員會事先書面許可的情況下允許。
在重新分發 Jupyter 軟體作為免費分發應用程式的一部分時使用“Jupyter”一詞 —— 允許。如果修改了標準版的 Jupyter 軟體,應明確說明。對於商業分發,如果您的用法不屬於上述“無需批准的用法”部分描述的指示性使用規則範圍,請聯絡 Jupyter 獲取許可。
在免費加入或參加的使用者組和會議名稱中使用“Jupyter”一詞(例如,“Jupyter Meetup”) —— 如果指代 Jupyter 軟體,則是允許的。其他用法需要許可。
在書籍或出版物名稱中使用“Jupyter”一詞,如“Jupyter Journal”和“Jupyter Cookbook” —— 如果指代 Jupyter 軟體,則是允許的。
在網站、小冊子、文件和產品包裝上使用“Jupyter”一詞 —— 如果指代 Jupyter 軟體,則是允許的。請遵循上述關於使用 TM 符號的規定。
在廣告中使用“Jupyter”一詞 —— 在大多數情況下,根據上述“無需批准的用法”部分描述的指示性使用規則是允許的。其他在廣告中的用法需事先獲得許可。
在電子郵件和非正式場合使用“Jupyter”一詞 —— 允許,無需 TM 符號。
在學術論文、學位論文和書籍中使用“Jupyter”一詞 —— 允許,無需 TM 符號。書籍應包含該符號。
在另一商標中使用“Jupyter”一詞 —— 未經 Jupyter 事先書面許可,不允許,除非如上所述。
在域名中使用“Jupyter”一詞 —— 在子域名和 URL 路徑中允許,例如“jupyter.example.com”和“example.com/jupyter”。在服務負責組織名稱本身明確的基礎域名中也允許,例如“myorganization-jupyter.org”或“uoffoojupyterusers.edu”。不允許在基礎域名中單獨使用或僅與通用術語一起使用,例如“jupytercloud.com”或“hostedjupyter.horse”。
未經修改的徽標#
致謝#
本文件源自Python 軟體基金會商標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