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pyter 治理概述#
注意
Jupyter 於 2022 年 12 月從 終身仁慈獨裁者 (BDFL) + 指導委員會 的治理模式過渡到當前的治理模式。
本文件簡要介紹了 Project Jupyter 的治理模式。如果與各機構的官方描述有任何實質性差異,應以其底層治理文件為準,我們將根據需要更新本概述。
Jupyter 的治理模式以三個互補的機構為基礎
執行委員會 (EC) 最終負責專案的所有方面(包括但不限於軟體、法律、財務、社群、運營、包容性和多樣性等)。EC 成員積極致力於根據專案價值觀執行其使命,並透過授權給軟體指導委員會 (SSC)、軟體子專案、常務委員會和工作組來支援運營。這些其他機構向 EC 報告,EC 則負責支援、監督、管理並確保 Jupyter 各項運營的成功。更多詳情,請參閱執行委員會文件。
軟體指導委員會 (SSC) 對整個 Project Jupyter 的軟體相關決策擁有管轄權,主要側重於專案間的協調以及對多個 Jupyter 子專案有影響的決策。它也是各專案代表分享資訊和專業知識的機制。SSC 未明確參與的技術決策和流程將自動授權給各個專案,以便它們獨立自主地管理日常活動、在其組織中建立新程式碼倉庫等。更多詳情,請參閱軟體指導委員會文件。
Jupyter 基金會 是 Linux 基金會 501(c)(6) 的一個定向基金,旨在為 Project Jupyter 提供資源和戰略諮詢。執行委員會在 Jupyter 基金會理事會中任職。更多詳情,請參閱Jupyter 基金會文件。
此外,執行委員會 (EC) 還接受社群顧問小組的意見。該小組為 EC 提供可能超越活躍 Jupyter 社群的觀點和聯絡。
組織的其他主要組成部分#
除了這三個機構外,以下是專案治理相關的其他主要部分。
軟體子專案#
Jupyter 社群中的軟體子專案是 Jupyter 生態系統內官方關注和投入的領域。它們通常對應一個 GitHub 組織。子專案必須遵守Jupyter 行為準則、Jupyter 的決策和治理流程(例如,尊重專案的商標政策),並承諾遵守某些技術限制和範圍。每個子專案都設有一個子專案委員會,並從該委員會中選舉一人在軟體指導委員會任職。更多詳情,請參閱軟體子專案文件。
常務委員會和工作組#
除了透過軟體指導委員會 (SSC) 協調的 Jupyter 軟體工作外,專案的許多工作超出了軟體範疇。例如行為準則事件響應、多樣性與包容性、運營、法律、籌款、活動、社群和市場營銷。常務委員會和工作組 透過執行委員會 (EC) 的授權開展這些與軟體無關的專案工作。
常務委員會和工作組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常務委員會是永久性的;它們只能由 EC 和 SSC 聯合投票設立和解散。相比之下,工作組可以由 EC 單獨設立和解散。
更多詳情,請參閱常務委員會和工作組文件。
理事會聯盟#
理事會聯盟代表 Jupyter 中所有委員會、子委員會和工作組的集合。更多資訊,請參閱理事會聯盟。
傑出貢獻者#
傑出貢獻者是一群 Jupyter 社群成員,他們多年來為專案提供了超乎尋常的支援,在任何活動領域(軟體開發、治理、社群參與、活動等)都做出了重大且持續的貢獻。Jupyter 社群授予他們此成員資格,以表彰他們的努力並表達感謝。更多詳情,請參閱傑出貢獻者文件。
決策和投票程式#
EC、SSC、常務委員會和工作組都使用決策指南中概述的統一投票程式。